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06-03

各党支部、工青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据《2015年区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宁江委机字[2015]16号),结合本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如下,望遵照执行。

2015年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最新要求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区环保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常态,以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两个责任”落实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宁”提供思想组织保证。

一、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最首位、最重要任务,与学习落实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相结合,融入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日常教育培训等各项党的活动之中,增强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政治自觉,激发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的拼搏意识和思想动力,努力把党员干部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环保中心任务上来。党总支委员全年集中理论学习不少于6次,下属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强化督促检查,通过辅导领学、标杆带学、荐书引学、组织帮学、制度管学、实践促学、网络自学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组织党员集中电教不少于13部,收视率不低于90%。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思想建党,加强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教育。充分运用我区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建党94周年,利用清明节、革命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坚定信仰信念,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自觉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关爱提醒活动,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成效。

3、丰富学习载体。认真落实区级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推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学习型班子建设。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主题,以强化党性、优化作风重点,通过微型党课、道德讲堂、在线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推进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和团队学习,积极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微型党课评选活动,局各党支部每季至少要上报一篇“微型党课”课件,力争年内形成3-5篇优秀微型党课教案。开展主题读书月活动,推进“书香机关”建设。积极倡导日学半小时,周写一心得、月读一本书、季有一交流,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各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上报优秀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认真抓好党务干部、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的培训。

二、以严格党内生活为目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按期换届,积极开展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细化基层党建工作监督考核,强化党建责任落实。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和标准上的严肃性,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健全党组织关怀党员、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机制,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着力营造家的氛围。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党组织固定活动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制度,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管理和督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七一”前后,局党总支(支部)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要上一次专题党课。

3、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围绕机关党建的工作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创新创优活动,努力开创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积极营造想创新、敢创新、善创新的浓厚氛围。每个党支部年初要紧密结合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与实际,确定有自己特色的党建创新创优项目,并根据项目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年底出成果,出经验,形成确实可行创新创优项目长效机制。12月前,各党支部上报1个创新创优项目成果。

三、以反对“四风”为抓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落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长效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心中四有”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充分发挥作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明察暗访、民主评议、上门走访,确保作风监督常态化,尤其加强对重要节日、重要时段的专项督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和追究力度,促进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2、深入推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结合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日常走访和集中推进相结合,常态开展“十百千万”走访活动,统筹推进“四解四促”、“三个服务”和“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环保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努力实现“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基础增活力、改革攻坚求突破、率先发展走前”的目标,从而,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接地气、增底气、树正气,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深化窗口(科室)作风建设。强化环境就是生产力、服务就是竞争力,围绕提升执行力,以“治庸治懒治散”为重点,继续深化“五零、五优、六个不让”主题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针对机关作风存在的“中梗阻”“软钉子”问题,加大《江宁区机关作风建设窗口(科室)服务规范》执行落实力度,持续推进窗口(科室)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实施群众(企业)满意窗口创建行动,培育创建一批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作风建设工作品牌。深入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活动,不断完善局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机制。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不断强化服务基层解难事意识,帮助基层解决最现实、最迫切、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4、完善机关作风综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多种督查力量的作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广度,建立内部检验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动态评价体系,加大评议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发挥第三方作用,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和评议影响力。重点对2014年底千人评议机关中反映具体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四、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各党支部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进行述职述廉,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党章、党纪和党的相关规定办事,确保决策部署政令畅通。坚持民主科学决策,集体领导、集体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行为。

3、深化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区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读本》,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远离红线、坚守底线。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庭审判,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两个责任”主体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抓实廉政风险防控的预测和督查,加强防控经验交流和机制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五、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为目标,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1、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引导,认真践行文明礼仪。围绕文明城区建设,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扶贫帮困、爱老助残、交通文明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机关文化作用,突出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积极组织参加区级工委举办“民族记忆•筑梦中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会和“巾帼展风采,建功新江宁”摄影评比、机关职工第五届趣味登山等活动,组织机关职工积极参与“江宁好声音”争霸赛,丰富机关党员干部文体生活。大力实施机关“干部健康工程”,广泛开展心理、身体健康教育。

2、抓好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结合“3.5”、“3.8”“5.1”、“5.4”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积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大力推进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实效。

3.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机关,努力使每个机关基层党组织都成为依法行政的坚强堡垒,每位党员干部都成为依法履职的先锋模范。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在我心中”征文演讲比赛,进一步抓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在全局营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附件: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2).doc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